年輕人因生活壓力而不想生育,導致少子化問題日益嚴重。為營造友善育兒職場,立法院三讀通過《性別平等法》部分條文修正案,刪除父母不得同時請領育嬰留停津貼的規定,同時通過放寬產檢假、配偶陪產檢假及陪產假天數,由現行5日增加為7日,期間雇主應照給薪資。

  依現行法規規定,父母雖然皆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但不能同時領取,這項限制被外界詬病已久。行政院考量照顧子女是雙親責任,提議刪除此限制,經立法院三讀通過,未來育嬰留職停薪津貼,父母可同時申請。

  育嬰留停津貼以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當月起,前6個月的平均月投保薪資60%計算,於被保險人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按月發給津貼,每一子女合計最長發6個月,若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情形,以發給1位子女為限。勞動部估算,過去每年約有1.4萬人受惠,請領金額平均每人每月20,114元,平均領取約5個月,總計1人領10萬元左右。

  另外,衛福部先前已將產檢從10次增加為14次,每次產檢約須半天,因此行政院提案將勞工產檢假由5日增加為7日,也提供配偶相對應的陪產檢假,獲立法院通過。陪產假同步比照辦理,由5日增至7日,且產檢假、陪產檢假、陪產假期間應照給薪資。不過,為了不增加雇主額外負擔,若雇主先依規定給付產檢假薪資後,超過5日部分,可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申請補助。

  據勞動部評估,有薪產檢假增加2天部分,預估有10.2萬人受惠,每年約須增列2.4億元預算;至於「陪產假」新增2天,更名為「陪產假及陪產檢假」,推估有11.9萬人受惠,每年約多編列3.8億元。



本文引用自: http://n.yam.com/Article/20211230424081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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